
遵守禁放规定——做文明市民
为深入贯彻执行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》《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》,巩固禁放成果,迎接即将到来的2023年春节,根据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,市禁放办决定从12月26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“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”活动。
苏州市姑苏区大龙港幼儿园现发放一封告家长书,请家长朋友们阅读。
告家长书
尊敬的家长:
您好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!
根据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》规定,我市禁放区域内(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)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、销售烟花爆竹。
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密度日益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,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、宁静、绿色的生活环境,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,在非禁放区域内也做到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。如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请及时拨打110举报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祝您全家生活幸福、平安快乐!
苏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承诺回执
我已阅读并了解了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》内容,作为家长我们承诺大力支持响应!
班级:_______学生:__________家长签名:________
年 月 日
我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(部分区域正在调整,请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通告):

我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(一)吴江区:太湖新城(松陵镇)东至运河、南至东太湖大道、西至苏州河、北至江兴西路;盛泽镇、同里镇、黎里镇、震泽镇部分区域。
(二)吴中区: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,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,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,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,金庭镇管辖区域。
(三)相城区: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,西至S228省道,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,北至太阳路。
(四)姑苏区:全区范围。
(五)苏州工业园区:东至与昆山交界线、界浦河,西至东环快速路、常台高速,南至东方大道、独墅湖西沿岸、黄天荡河、吴淞江、与吴中区交界线,北至娄江快速路、张家河、与相城区交界线。
(六)苏州高新区(虎丘区):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;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,西至长江路,南至何山路,北至鹿山路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