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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事情我做主!

发布时间:2024-01-19 13:39 来源: 点击量:

陈鹤琴先生在“活教育”教学原则中强调“两个凡是”:凡是儿童能做的让他自己做,凡是儿童能想的让他自己想。

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中明确提到:幼儿要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,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,提供有利于幼儿生活自理的条件。

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。“不自理,难自立”,幼儿只有具备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,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,具有责任感、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。

自理能力是儿童成长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,对照平时的一日生活,看看我们大班是如何“我的事情我做主”的:

夹豆子:

叠被子:

获得的成果: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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